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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小说介绍
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_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

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

酉邘

小说主角: 吴刚 玉帝 朱婉贞 婉贞 摩昂 西海三 孙悟空 众仙 林鸿 刘彦昌

相关标签: 玄幻 衍生 故事 电视剧 杨戬 线索 天一 宝莲灯

最后更新:2024/4/1 10:31:49

最新章节: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最新章节 正文 第二十三章 2024-04-01

小说简介:因为对电视剧宝前与宝正的执念,所以是在这种前提下进行宝莲灯后传的再创作,故事仍由杨戬与寸心为线索展开,力图最后做到大道归一的故事完成,创作出令自己满意的人物。分享书籍《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作者:酉邘

内容摘要:瑶池此刻一片金碧辉煌,丝竹绕耳,仙娥翩翩,席间觥筹jiāo错,众仙家举杯相邀,满目其乐融融之象。玉帝和王mǔ威坐在高处时而注视着众仙,时而互相低语几句,面目甚为安逸。“二爷,你说这王mǔ娘娘,就真能放权安心下界做一普通凡人吗?”梅山老大袁洪低声询问身旁的杨戬,他一向成熟稳重,虽因了头上的众多大包而面像怪异,但是在梅山兄弟中总是他拿主意的多。杨戬也因为他的谨慎稳重经常和他商量事情,梅山老大算是杨戬的智囊之一。虽说新天条出世是三界最重大的事情,而这件事情又是因为杨戬的苦心孤诣才能完成的。现在真相大白,三界之内无一不对杨戬jiāo口称赞,这样的结局按理说杨戬应该是高兴才对呀,怎么面上看去竟是这样的漠然,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一般。“二爷可是在意刚才摩昂太子说的?”看杨戬并没有答话,一旁的老五戴礼也就问了一句。他身材短粗其貌不扬,体型虽有点儿胖,但是能口吐红珠,百步伤人“主人,这西海也太不知好歹了,您为三公主求情免去责罚,可他们倒好,连句谢谢都没有还出口伤人。算了,主人,我们呀,反正以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不跟他们一般见识。”哮天quǎn凑到杨戬的身边,说完这话还不忘用自己黑不溜秋的脑袋蹭了蹭杨戬的玄sè大袍,在杨戬面前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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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灯后传之天人合一书评精选
半夏微光
末世小说当中的经典。男主角成为僵尸以后仍不忘曾经的挚爱。让人感动,也让人心酸。带着一头会搞笑的鹦鹉永远地寻求他的挚爱。
RegenLied
主角能力提高的太快了,短短几十张就已经要“无敌”了。如果排除这一点这本小说确实不错,文笔灵动思维活跃往往一两个字就能成为一张的点睛之笔。
M荒草…
这书吧,哎…可惜了,前期写的很好,为了爱情,挺感动的,毁就毁在画风突变上,感觉就像突然被放了个大蹦一样!不过还是值得一看的,书荒就进来吧
浮生半夏
虽然可能说起来有点乱,但看懂了就很好理解,属于必看之作,当然,完美主义者就不要看了,喜欢后宫的也不要妄想,只有一个女主,还经常不出现,但是情节不错
莫輕言
不得不说,这本小说写得的确很好!情节带入感,还有从深度剖析人的存在与否,让我有时候都在怀疑,这么大的宇宙,从时间的开始到现在未来,我们的存在是什么样的存在?
蒙子
就为了一个骨灰可以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卖掉可以把自己的国家,卖掉我不知道说她傻还是精,而且,这个称呼不是他一个人的是国家的,但是国家就不管。你现在去卖掉一个腿裤+有用的实验成果,思思还不立马当成间谍枪毙
Lv.666 转生后已经到了
到外星人出现之前就已经结尾了,最喜欢那部分,后面越看越头疼,到了最后写时间那段我就放弃了,我看的只是前面的末日言情
金管长
末日来领,可怕的病毒吞噬了我,让我变成了依靠本能,嗜血愚蠢的丧尸。我就像一条鲨鱼,平日漫无目的的游荡,只有嗅到鲜血的气息,才会激发我暴躁无比的欲望!我抵抗不了对食物的欲望,似一只动物,没能力思考,紧靠本能,毕竟,我在末世,我是丧尸。
当我从人类死去,通过吞噬乌鸦重生,我以不再是我,我没有理智,或没有智慧?我手身上最宝贵的东西是一红色戒子,哪怕死亡,我还是觉得他很宝贵,额,这迷一般的情绪。我会静静的坐在这,看着从戒子上出来的投影:一个女人,看着无比熟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红色戒子向那女人求婚。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我不懂这戒子上出现的到底是什么,我只是看着这些,感觉如此平静。
哪怕成为了丧尸,我还是忘不了一些事情,我感觉在这亿万尸海中无比孤独,寂寞,我亲近人类,说中文的人类,我想再见到你。可是我一只手都变成了骨刃,我为战斗而进化,我都不能给你一个完整的拥抱。
这末世,我好寂寞。
感觉要完结了,说实话前面剧情有点写崩了,最近几张圆回来了一点,希望别烂尾。很喜欢主角的性格,不是什么龙傲天,叶良辰,就喜欢这种心狠手辣的,不优柔寡断,这本书值得一看,是一本好书
销魂
你请假欠我们的章节什么时候还???????????????????????????????????????????
人生得意需尽欢
末世小说,一般后期都要引导到星空或传承之类的地方。这本后期就是星空,还不错。主角带着自己的舰队和天网(智能生命)(这样比较好理解)踏上了征服星空之旅。
王旭威
书名虽然很齪,但内容真的很棒,开始看你会觉得主角很无情冷酷,但如果你看到一半的时候,你会发现主角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一路上无怨无悔,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开始为了成神,绝情绝义,战遍诸天万界。后为一个与其做过七天爱人,为其而死的女人,甘愿斩去神躯,覆灭诸天万界,只为统一信仰复活伊人。
♚ゞ专业老司机
一味的看末日,看人打僵尸!已经够了。
千篇一律,乏味!
这是一种新的体验,不同的感觉。
站在僵尸的角度看世界,
老衲骑牛去嫖狙
此书不火作者自切jj!!!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_→
我是暴君李墓我命由我不由天,终有一天我要整个宇宙臣服在我的脚下
为了洛雪,我杀一人杀十人杀百人杀千人杀万人杀尽宇宙人。我也要找回你!!!洛雪
爱上一场认真的消遣
加油!!!!!!!!,到高潮了,速度啊,速度啊!无意发现的神作。。。。我只是想表达.我的心情,只是想凑够50字,不知道印了没有
灵を魂ぬ已逝~
超级好的一本末世神作。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渡劫失败从Lv.99降到
前面百来章以地球末世开头,百章后因为要寻找自己的未婚妻和被掳走的地球人而踏入宇宙,为了寻找他们,一个人对抗整个宇宙的故事。精彩也从这时开始。
执于情,诚于心,前路纵是尸山血海,地狱无 间,也要凭手中长刀杀回来。 做不了身披金 甲,脚踏七色云朵的盖世英雄,那就用累累白 骨堆砌成神座,用无尽鲜血染红这神座。 这是 一个起始于微末,在灰烬中灿烂的故事。 一个 穷途末路的世界,一个穷途末路的人,要么与 世同朽,要么灿烂如光,成就这鲜血神座。
有些事情,便是沾满鲜血,与整个世界为敌,也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因为,我输不起第二次。——暴君李墓
命运吻我以痛,却要我报之以歌。
big
前期说的是末日。后期说的是星球大战。个人观点。感觉还行,不过后面的时候感觉有点难懂。。。。。。。。。。
IF YOU
好吧好吧。我割还不行嘛。。。。。。。。。。。。。。。。。。。。。这是割嘛。我真懒。除了黑瞳王的小说就喜欢这个啦。么哒哒
修武龙 赤焱
主角的执念,让人感动。主角的霸气,让人热血沸腾。只是更新太慢,不过值得关注。其中的搞笑你也可以细细品味。